2023-02-13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17深圳入户新政策解读 2017深圳入户门槛降低)
导语:2017深圳入户新政策解读:2017深圳入户门槛降低,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
2017年深圳人才引进出了新政策:
取消办理在职人才引进需办理深圳居住证的要求;
中级专业技术人才45岁以下都可以入!高级工35岁以下、在深圳参保3年以上的都可以入。
除了上面那几类,下面这类人才,也可申办入深户
新政策实施后,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六类人才(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
不符合上述六类人才的条件、但确属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实行综合评价引进,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的,在市发改委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可申办人才引进。
对于毕业生,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都没有限制,只要你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由公司单位办理,也可以个人身份让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
新政策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申办流程和时间都大大缩短
新政规定:
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可由用人单位办理,也可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
简化取消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就业创业证明材料、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等申报材料。
简化毕业生引进办理程序,取消毕业生接收审批环节,毕业生接收全程网上办理,毕业生报到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调整毕业生引进办理模式,将原来全部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整为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在职人才办深户不再需要先办居住证。取消预审环节,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后,即可打印申报表格并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如何申请入深户,先到官网去申报排队!
可以由用人单位申办,也可以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进行个人申办。(这里只说个人申办。)
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申报”→“人才引进”。
有号的登陆,没号的就注册一个。
注册后,有一个对你是否符合深圳人才引进的测评,填完后会提交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
注意:所有信息资料都必须真实啊,特别是学历情况、技术技能、人事档案、工作关系等重要信息。抢到号了才能拿我上面跟你们说的资料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排队入户。
如何查看自己入深户信息
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办事指南-人才服务”栏目查阅。也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特别提醒
一、通过代理机构申办的,应选择合法代理机构并通过正规渠道办理。
深圳各区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名单
提醒:代理区域为XX区的仅代理工商注册地在该区的用人单位和在该区缴交社保的个人申办业务
1、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行政服务大厅12-16窗口
电话:
代理区域:福田区
2、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
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三楼4、5号窗口
电话:
代理区域:罗湖区
3、深圳市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劳动大厦4楼
电话:
代理区域:南山区
4、盐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
电话:
代理区域:盐田区
5、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8区上川一路60号
电话:
代理区域:宝安区
6、光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
代理区域:光明新区
7、龙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
代理区域:龙华新区
8、大鹏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大鹏新区中山路18号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电话:
代理区域:大鹏新区
9、北京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C座102室
电话:
代理区域:全市
10、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1层
电话:
代理区域:全市
11、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
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
电话:
代理区域:全市
二、如果中途申办的时候有人跟你收费,可以拨打举报电话:。
具体的申办材料和流程还没有出来,等官网更新了小编一定会第一时间发布的
另外再提醒一下2017年1月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系统要进行升级,3月28日上午10点重新开办!
在此期间,停止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业务受理、审核、审批环节照常进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报和修改信息。
2016年12月31日前正式申报的信息,按2016年政策和2016年度业务指南办理。2016年最后一批在职人才信息和预审结果反馈将于2017年1月3日至11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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