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0次浏览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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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30日
申报企业条件
1、注册地址在南沙区的用人单位
2、依法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重点税源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三)招商类重点企业:符合南沙招商引资鼓励导向的总部经济、高端制造、金融商务、生命健康和现代服务等产业且经区内招商部门研究决定给予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扶持的企业,上述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须100万元(含)以上。
(四)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注册地址在我区的纳入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省国资委、市国资委直接或委托监管的省属、市属国有企业除外),纳入2022年度南沙区重点建设项目或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业主单位。
(五)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区政府同意,明确给予人才引进的单位。
(六)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四上”高新技术企业(特指已纳入本年度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四上”企业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上述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四上”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须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其中新型研发机构及“四上”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纳入研发经费统计且研发投入300万元(含)以上的可不对纳税作要求。
(七)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信息和软件服务业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的培育库小微工业企业。
(八)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金融服务类企业。
(九)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且在南沙区从事经营港口、码头、航运的航运物流类企业。
(十)本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四上”企业,说明如下:
1.工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中计税销售额)达2000万元;
2.商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计税销售额)达以下标准: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住宿餐饮业200万元;
3.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达以下标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大类5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100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大类2000万元;
4.房地产企业为南沙注册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独立法人企业。
(十一)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二级甲等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
(十二)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民办教育机构。
(十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十四)南沙区高层次人才,具体为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教育人才、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博士后科研人员。
(十五)本年度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建筑业企业,且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2.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2000万元(含)以上的。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2.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的南沙特色民间工艺非遗保护单位、传承基地;3.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
(十七)在南沙区直接从事种植和养殖活动,2021年度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且属于农业大类统计的市级(含)以上龙头企业。
(十八)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并且已被广州市评审公示为“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企业。
(十九)进驻并落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类企业,国内人力资源行业龙头企业或其子公司(仅限前述企业本部员工,不含项目派遣员工)。
(二十)在南沙区注册成立满5年(含)以上,获得4A(含)以上等级,获得市级(含)以上的行业荣誉称号,且2021年度公共服务收入300万元(含)以上的社会组织(不含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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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入户条件
不符合计划指导类入户条件,
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01
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02
年龄要求: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03
在本区引进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在申报单位及其南沙区内关联企业调动的,其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一并计算(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认定)。
申报材料
单位材料
根据行业性质提供不同的材料(详见原文附件6)。
个人材料
(详见原文附件6)
1.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落户地址材料;
2.2020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费明细;
3.证书及相关证书核验材料;
4.申请人承诺书;
5.其他类别材料。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区人社局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报批——公示(拟使用指标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办理入户(获得指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办理入户手续)。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在南沙就业的人才及单位经办人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按照指引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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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申报时间
滴答滴答...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
按要求一次性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广州南沙人才卡公众号
编辑:chensl
部分文字:谢子亮
投稿邮箱:
(本文由“广州南沙发布”原创发布,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公众号不得转载改编,欢迎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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