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90次浏览来源:网络
(5年引进千名博士,给予最低25万生活补贴!珠海市发布人才创新发展新政!)
根据《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珠海市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出站后留(来)珠海市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将获得50万元住房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
全球排名前200高校的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到珠海市做博士后的,可享受广东省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在站期间每人每年可获3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珠海市工作的,每人可获40万元的住房补贴。
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
《办法》提出,从2018年起,珠海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新增博士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50家,新引进博士1000名、博士后150名。
出站后留珠博士后可获住房补贴50万元
根据《办法》,对新引进珠海市创新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且符合相关条件者,珠海将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出站后留(来)珠海市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将可获得50万元住房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
此外,全球排名前200高校的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到珠海市做博士后的,可享受广东省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在站期间每人每年可获3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珠海市工作的,每人可获40万元的住房补贴。
不仅如此,珠海市在站博士后将可获得每人每年20万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并按珠海市专家体检标准,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政策提出,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将给予个人1:1配套资助,单个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建站补贴最高达百万鼓励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工作站
《办法》还将通过资助鼓励博士及博士后工作载体建设。
珠海市新建博士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或单位,将可获得50万—100万元的建站补贴。
其中,珠海市科研机构、三甲医院、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等新建博士工作站,将可一次性获得建站补贴50万元。
珠海市科研机构、企业、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珠海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建站补贴1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每招收1名博士后,珠海将给予设站单位5万元工作津贴。
除此以外,《办法》还计划给予企事业单位博士和博士后工资激励、给予博士和博士后事业编制保障、职称评审可走绿色通道、配套公共服务保障等方式,引进和培育博士和博士后人才。
▲来源:南方网全媒体记者黄鹤林郑慧梓吴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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