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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对引进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申请人住房核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申领办事指南》和实际工作要求,由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按照“资格审核—核查申请人租房和购房情况—会议研究—按季度核发”程序审核和发放,现将2021年上半年受理和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和核查情况
2021年4月至6月共受理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81人,其中,申请租房补贴80人,申请购房补贴1人。
2021年7月,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派出1个核查小组入户上门开展第三批次的核查,共核查张龙等81人租房和购房情况,核查工作于7月16日完成。
二、核查发现问题
(一)部分申请人签订假合同。申请人串通房东签订虚假合同,营造虚假租住环境,欺骗实地核查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人无实际租房需求。申请人家居住在工作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提供福利宿舍,无真实租房需求。
(三)申请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多数单位不重视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不实际掌握申请人的居住情况,未经审核便通过。
三、有关说明
以上核查发现的诸多问题,反映出申请人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资金、左边法律右边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阻碍了租房(购房)补贴发放工作进度。
下一步,我部将对虚报、瞒报、隐瞒情况或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个人、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一律严格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将取消并全额退回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且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此后不再受理该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同时追究其相关左边法律右边责任。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之后两年内不再受理本单位其他新人员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申请。
请全县各企事业申请单位以及申请人高度重视。申请人要实事求是、依法依程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要认真审核、核查申请人实际租房住房情况,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避免政府资金流失。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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