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60次浏览来源:网络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关于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家重要核心竞争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业的发展也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的支撑。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和金融人才工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创新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切实履行职责,牵头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全省金融业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当前山东金融人才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从人才结构看,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核心金融技术的顶尖人才与团队较为紧缺,高层次金融人才供给不足,特别是围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所需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人才尤其缺乏。从体制机制看,金融人才优惠政策合力难以发挥,金融人才管理机制、薪酬机制设计不活,人才评定不够精准,全省各用人单位引才留才效果不好。金融服务全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体系不够丰富,不能很好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针对这些情况,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推动金融服务全省八大发展战略,统筹抓好全省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为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贡献金融力量。
一、关于“出台扶持奖励政策”的建议
围绕您建议中提到的金融人才评选工作,近年来我们进行了有益探索。我局将人才工程作为激发各层次金融从业者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的有力手段,从2017年起,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每年组织实施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项目实施3年来,围绕“鼓励引进、重视业绩、紧缺实用、服务山东”的导向,不断完善申报条件,优化评审机制,着力将勇于创新、善于经营、精于业务、适应金融业创新发展和为当地作出较大贡献的金融高水平人才选拔出来,为金融人才自我提升和金融机构育才引才提供了标杆。2017年至2019年共选拔齐鲁金融之星447人、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125人,在全社会特别是金融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一支适应我省金融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初具雏形。
二、关于“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积极畅通引才渠道”的建议
我们积极畅通引才渠道,依托“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成功举办了北京、上海、西安、大连等多场金融人才招聘专场,积极推介山东引才政策和金融机构引才需求,省内百余家金融重点用人单位参与招聘,与2000余人达成实习就业意向。积极推动境外金融高端人才招聘工作,定期调查梳理汇总全省各类金融机构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借助我省海外人才工作站、引才工作站和“齐鲁之约”海外人才招聘活动向境外发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鲁交流合作。我办坚持主动走出去,结合每年在全球金融中心城市举办金融高端管理人才培训班的机会,组织参训金融机构高管与当地金融界人士和猎头机构进行洽谈交流,努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三、关于“积极营造人才良好发展环境,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撑”的建议
(一)谋划全省金融人才发展路径。2019年,我局联合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机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我省金融产业人才开发基础,紧扣金融业未来3年发展目标,细化提出了金融人才资源引进培养的重点方面和重点领域,并围绕人才引进、培育、激励和平台载体建设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了全省现代金融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目前该路线图正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待其批准后即可印发。
(二)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撑。一是引导金融机构推出适应我省高层次人才需求的“人才贷”产品,对人才及人才所在企业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最高给予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金监发〔2018〕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后,“人才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5月末共为人才企业发放贷款2.34亿元。二是搭建人才与资本对接平台,推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先后设立“人才板”,积极推动各类高层次人才优质企业挂牌,为我省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培育孵化、多元融资、规范治理等系列金融服务,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融资环境。截至5月末,截至5月底,两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人才板”已累计挂牌87家。
(三)推动金融人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3月起,我局会同有关方面,全面启动金融辅导员入企辅导工作,统筹发挥金融辅导队、服务专员、金融顾问团、上市辅导队等服务主体作用,在全省金融机构优选6000余名辅导员、2000余名服务专员,组建了1800余支金融辅导队,搭建起省市县三级联动金融辅导体系,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金融惠企政策宣传、企业规范运营引导等工作,通过金融辅导员点对点精准服务,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较好地改善了企业金融服务。截至5月末,金融辅导队已辅导企业家,为企业解决融资需求1689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金融人才评选机制。对齐鲁金融之星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着力解决当前金融人才评选中存在的人才分类较粗、评分标准不够细化、遴选机制不够科学、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金发放不够顺畅等问题。一是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山东省金融人才目录和评定标准,作为人才申报的准绳和评委评判的依据。初步构思拟将我省金融人才归为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金融(高级)研究人才四个大类,下设若干子类,从能力要求、任职履历、行业业绩(影响)、专业认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省外引进情况等诸多维度设置评定标准,并根据人才大类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评判维度权重,设置合理的得分项,减少评委评分自由裁量的人为因素,为我省金融领域精准引才用才提供支撑。二是优化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机制。设置明确的奖励标准,理顺各级奖励渠道,尽力争取省级财政对奖励资金的支持,为市县两级发放奖励资金提供遵循。三是注重发挥齐鲁金融之星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的作用,引导获评金融人才更加广泛的参与金融辅导员等金融服务工作,更好地整合金融人才资源,做大限度推动金融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对高层次人才的金融服务。一是优化“人才贷”产品,推动业务扩面增量。拟于近期组织对《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丰富“人才贷”产品体系,扩大人才支持范围、提高风险补偿比例、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强化信息对接,为人才提供更好地贷款服务。二是指导齐鲁、蓝海两家股权交易中心,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板”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模式和质量,为高层次人才企业提供包含股权架构、财税优化、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培训,以及提供改制辅导、路演宣传、培育孵化、融资转让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三是探索开展人才创业保险试点,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提供产品研发费用、研发设备、研发成果以及研发人员等方面风险保障,有效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激发人才创业积极性。
最后,感谢您对金融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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