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00次浏览来源:网络
(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常见问答汇总)
答:引进人才中,随迁子女是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16周岁及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子女申请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凭证),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主申请人离婚或再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问2:留学生落户地址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答:落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①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②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③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申请落社区公共户,落社区公共户无需提供住址材料,仅需在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公函相应位置注明即可。
问3:留学生落户中,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的2年如何计算?
答:原则上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应在回国后24个月内,并持续在本市有关用人单位工作。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不予认可。
问4:请问留学人员落户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是否有时限??
答:留学人员落户申请通过审批后,须按照公安部门落户要求尽快办理迁户落户手续。若因故不能及时办理的,请事先联系落户地派出所确认相关要求。
问5:我最近参加了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项目,请问对于通过重大专项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落户。“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应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本文来源:浦东国际人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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