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宣讲ppt)
海外人才引进相关新政介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年月概况截至年年底,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达万余人,数量居全国前列,在所有留学人员中获得博士及硕士学位的占%以上。目前本市已有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上海“千人计划”;名留学人员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在沪创办企业余家,注册资超过亿美元,并且大部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本市先后建立了张江、嘉定、漕河泾、科创、虹桥临空、莘闵、徐汇、杨浦等家留学人员创业园。政策解读一、《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沪人社外发〔〕号)二、《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发〔〕号)、《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号)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号)五、《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号)一、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一)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二)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证办理程序一、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二)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证办理程序一、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三)试点实施人才签证签证一、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四)高层次外国专家可办理-年《外国专家证》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由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根据其聘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护照有效期限等优先办理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提供更大便利。(五)开展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沪就业试点在本市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上海自贸区、张江高新区就业的外国留学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并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为年,到期可申请延期。一、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六)进一步完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七)建立《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一门式受理窗口一是申请范围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二是延长有限期限最高至年。放宽《外国专家证》申请年龄限制。已连续在本市申办过两次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籍人员,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时,可直接申请有效期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一、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八)网址市外专局网站—网上办事—外国专家工作—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二、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职业清单》所属企事业单位名单高新技术类企业战略新兴类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服务科技创新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总部型机构共家二、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企业,可根据公安部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关出入境政策的相关规定,为聘雇并担保的外籍行业高级专业人才办理加注“人才”的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市外专局网站::名单按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顺序排列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证)、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将海外人才居住证的最高有效期限延长到年。、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参考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制订了新的附左边加分右边认定标准,针对不同的人才类别,赋予不同的分值,并相应调整了证的有效期限。、网址:市人社局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系统::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主体评价最近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社平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薪酬评价最近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本市社平工资的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创业评价最近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社平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每年追加更新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网址::(三)申办流程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四)轮候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总量调控,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新的额度获得前暂停名单发送、批件制作。(五)家属随迁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年以上)和周岁以下或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五、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号三十八条沪府发〔〕号四十条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海外人才的需要保留原有成熟做法和经验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坚持政策的导向性、创新性和连续性,吸纳、整合了涉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突破性政策,新增完善了十余条内容。五、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海外人才集聚出入境便利申办“中国绿卡”子女就学五、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医疗保险薪酬分配风险投资职称评定五、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人才评价环境优化切实解决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创业的瓶颈问题,努力营造更好的人才环境,大力吸引海外人才来沪创新创业,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海外人才和智力支撑。政策查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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