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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珠海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2018珠海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
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要符合申请条件外其工作单位也需要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条件
特殊情况:属于横琴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非编制内人员和区属国企引进的人员除符合上述学历、年龄等条件外,须在横琴新区实际居住。
工作单位条件
特殊情况: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即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纳税额度限制: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机构。
(3)经横琴新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或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上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以及教育医疗服务机构。
此外用人单位引进博士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申请补贴,不受单位纳税额度限制。
》》申请材料
除了需要提交基本的申请材料,还需要根据人才类型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只需下载填写《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在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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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报送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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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情形且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如不符合规定情形或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且当场无法补正补齐的,申请材料当场退回,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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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对用人单位进行综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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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核的人选名单将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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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卡账户
》》补贴标准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补贴发放时间计算
以首次在横琴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1日为准。其中2017年1月1日前引进且仍在横琴新区工作的,补贴开始发放时间节点统一以2017年1月1日为准;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视同已享受补贴,相应周期计入已享受补贴时间。
提醒:在领取补贴期间离职,但是又进入另外一家也符合补贴条件的公司上班,还能领取补贴,由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申请继续发放剩余补贴。暂停发放补贴期间,不计入补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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