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7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引进外国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近期接湖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引进外国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鄂政外专〔2018〕14号),根据学校领导批示,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外国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引进外国人才项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8年开始,湖北省外专局参照国家外专局设立“湖北版”引进外国专家人才项目计划,分别是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湖北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培育计划(简称地方高校“111培育计划”)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以此作为国家级引进外国人才项目计划的补充项目或培育计划。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引进的外国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过副教授或相当职级及以上职务;
2.已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国家外专局2018年各类引进外国人才项目的,不再予以资助。
三、申报类别
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人选2018年在鄂工作时间需符合要求,其中,个人项目专家累计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主要专家和其他团队成员累计不少于30天,该类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政策解读:该项目实质是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和湖北省“外专百人计划”的补充,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在学术水平或者来华时间不能满足“外专千人计划”或者“外专百人计划”要求的外国专家。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引进外国专家来华开展合作研究。对签订有工作合同、连续多年来华的专家,一般实行“一次申报、滚动支持”,鼓励专家连续几年来华工作。
2.高校学科创新引智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以国家、省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引进的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所组成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原则上不应少于10人;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科技奖项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与学术大师有良好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基地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实职人员,基地需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60万元。
政策解读:该项目是省外专局为支持地方高校争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引进外国人才,同时作为国家外专局地方高校“111计划”的培育项目,所以也称湖北高校“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培育计划”(简称地方高校“111培育计划”),鼓励高校以团队形式引进海外学术大师。
3.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简称地方高校“推进计划”)
申报条件:高校本部二级学院;具备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条件;聘请外国专家担任院长、组建外国专家团队,与中方团队合作,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校赋予该学院实质性自主管理权限,包括人事、财务、教学、科研管理权等;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国家外专局《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解读:该推进计划支持以系统引智的方式,引入国际通行的高等教育运行模式,通过国际标准教学环境建设,逐步实现教学、管理与国际接轨,理念、规则、文化与国际相通,建成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改革样板,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引进外国人才工作,认真做好2018年湖北省外国专家人才项目申报,同时,要做好2019年国家和湖北省外国专家人才引进准备工作。
2.国家和湖北省高端外专项目支持经费一般是当年申报批准的项目下一年度执行,即当年申报的项目,一定是下一年拟引进来华的外国专家。由于今年是湖北省首次设立高端外专项目,所以此次申报的项目仅针对今年已经来华或者下半年即将来华的人才。
3.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经费一般有三种拨款方式:一是先拨款,后根据专家项目执行情况核销;二是聘请单位先垫付,专家项目执行完后拨款核销;三是先拨部分专家经费,专家项目执行完后再结算。
4.根据近两年我校获批国家高端外专项目执行情况,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核算时对专家来中国的时间累计没有达到1个月的,均未拨付经费或给予核销。
四、申报材料和报送日期
1.纸质材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4)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中、英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项目申报书和有关附件装订在一起。
2.电子材料: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文件(附件材料请使用PDF格式)。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
3.请2018年7月26日上午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本交人事处1517。联系人:邓映辉电子邮箱:
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1、附件1:2018年湖北省引进外国人才项目汇总表.xls
2、附件2:2018年湖北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doc
3、附件3:2018年湖北省高校学科创新引智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4、附件4:2018年湖北省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申报书.docx
5、附件5:湖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8年度湖北省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鄂政外专〔2018〕14号)
6、附件6:关于印发《湖北省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鄂外侨文〔201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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