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7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申领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补贴经费的公告)
根据省、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贵阳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筑府办通〔2019〕25号)、《贵阳市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奖励办法》(筑人社通〔2016〕138号)精神,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贵阳市培养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补贴审核拨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在筑技工(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未享受过政府补贴的培训。
(二)我市企业和技工(职业)院校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培训和引进高技能人才,未享受过政府补贴。
(三)我市企业职工和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通过竞赛选拔认定为高技能人才,或参加政府举办的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及指导老师。
(四)正承担我市“新型学徒制”带徒工作的高级技师、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共计50人)。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0日—10月23日
三、申报提交材料
(一)培训机构培养高技能人才补贴需提交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附件2);
3、单位书面申请;
4、证明材料:
(1)高级工: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复印件或个人证书;
(2)技师:省级人社部门技师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或个人证书;
(3)高级技师:省级人社部门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批复或个人证书;
(4)证明培训机构培养该高技能人才的支撑材料。
(二)企业和技工(职业)院校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需提交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附件2);
3、单位书面申请;
4、证明材料:
(1)高级工: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复印件或个人证书;
(2)技师:省级人社部门技师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或个人证书;
(3)高级技师:省级人社部门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批复或个人证书;
(4)经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盖章的为申请补贴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5)法人登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职业院校登记证)复印件;
(6)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需提供能证明员工为引进的相关材料。
(三)竞赛选拔高技能人才以及国家级竞赛提交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附件2);
3、所在单位或竞赛主办单位的书面申请;
4、证明材料:
(1)技能竞赛的相关文件材料;
(2)高技能人才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四)承担“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导师名单由区(市、县)人社部门根据职业培训工作受理情况上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享受补贴人员名单由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室开展工作情况确定,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地点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中山西路51号1510室)。
联系人:石潇、施毅刚联系电话:
五、其他
(一)高技能人才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即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人员。
(二)本补贴的申报对象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并按前述申报提交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附件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
附件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
详情请点击下载:附件1、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xls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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