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9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我馆已从2012年起采用邮寄方式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签证大厅窗口不再受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业务。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需将申请材料邮寄我处。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
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业务的咨询事宜,请拨打电话07--231。
特此通知。
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馆教育组
二O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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