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80次浏览来源:网络
(留学回国办理学历认证申请流程及材料)
办理学历认证申请流程
注册填写信息
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左边()右边上注册新用户并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提交认证申请表。
递交材料缴费
按要求到选定的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和支付认证费用。
查询认证进度
在学历认证官网上登录注册帐号查询认证进度。
认证完成后领证
系统中显示“认证完成”后,就可以去领认证结果了。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这个可以自己打印出来,只要查出来2寸是多大的就行,去照相店照相动不动就三四十,还是自己动手比较实惠,而且你想要几张就有几张。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时是要准备护照的。要看里面的签证信息,主要看看你是不是在上学的那段时间里面都呆在那个国家。有的同学护照丢了,补了新护照,上面没有原始的信息,但是也是有解决方案的,可以联系当地的中国使领馆,让他们开具证明,也可以在中国找到该国家驻中国使领馆,依据当时的出入境证明,出具证明,然后递交就没问题了。当然护照丢失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一定要保存好护照,万一不慎的话一定要看看官网上对于护照丢失的解决办法。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这个大家需要注意了。翻译这个环节是除了认证费之外的一个较大支出。翻译公司是很多的,但是不是每个公司都能做的。翻译学位证和成绩单的价格大概在每页100元左右,不可能太低,低于80的都是私刻公章的,不要贪小便宜,会影响认证进程。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这个是很多同学比较烦心的事情,有很多同学回来时都忘了开具,有的甚至已经毕业四五年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解释一下解决方案。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最新通知,08年之前毕业的学生如果没有开具留学人员归国证明的就不用再开具了,但是08年之后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回国证明要补开留学证明。还有一种情况是,本科回国后没有开具回国证明,研究生又出国读书,回国后只有研究生阶段的回国证明,那么,可以只以研究生阶段的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办理,不用补充本科阶段的回国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这里所说的“高等教育文凭”指的是高中以上的文凭,比如说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并不是高中学历。也就是说,如果本科在国内读了,回来认证研究生的学历,认证时只用拿本科学历。如果本科在国外读,则并不用出示任何高中毕业证明。大家的最后文凭一般是高中或者大学本科,如果在国内的最终学历是高中的话,在国外有本科和研究生的文凭,可以不认证本科只认证研究生学位;假如是高中就去国外读,在国内的最终学历为初中的情况,认证本科学位或研究生学位时,必须认证高中学位。
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大家需要提供自己的学位证和成绩单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并交上去,认证之后留学服务中心会把原件退回来。复印件最好提前准备,但是到那里也有复印的地方,留学服务中心旁边的小超市里面也可以复印,物美价廉。很多学校在毕业后都会附上一个官方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如果大家不是研究性学位,就不用把自己的证左边明信右边翻译并且递交了,因为这也可以省下一些费用。
2.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详细同上)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本人身份证;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
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毕业文凭;
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如无说明均须提供为原件
在去认证之前你可以现在网上登录教育部的注册系统进行注册,网址是在上面按照要求填表,但是并不是一定要填表的,你也可以到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时候再填写,都是一样的。
ps.把上面的材料全部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去递交了,如果自己没有时间或者没有在北京可以托朋友去帮你办这件事情,但委托办理时一定别忘了去之前在中国留学网的右下方下载代理办理的申请表什么的,还有把你的身份证给你朋友,不然的话不能代办的。
3.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申请人一般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并经翻译后十五个工作日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特殊情况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学历学位认证没有加急业务。因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一个在国外调查的过程,涉及和你的学校进行核实等程序,有时候国外的大学效率要比国内更低,留学服务中心也无能为力。
4.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机构或其他正规翻译公司进行认证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责任编辑: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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