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0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留学生档案管理解答)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外省(市)是否有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
答: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只设在北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2、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不是必须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您可以选择存放在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而且在出国留学期间档案和户口最好在同一地,以便今后回国办理各项手续。
3、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有何区别?对今后回国办理其它手续是否有影响?
答: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且对今后您学成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均无任何影响。
4、我在网上看到一种说法: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是这样吗?
答:不是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后选择回国就业,在留服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其中,要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这项手续与“应届生”身份的说法无关联。就业单位是否按“应届生”身份接收留学人员,与就业单位聘用要求有关,与档案存放何处无关。
5、我是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即将出国留学,档案能从学校直接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不能。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亦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范畴,毕业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的转移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高校的要求转至原户籍地保管。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您如果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我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可一并转入吗?
答:不能转入我中心。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15】33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处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至我处的留学人员,可待回国就业办理档案转出时一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7、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能办理社会保险吗?
答:不能办理。
8、个人能保管档案吗?
答:不能。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现人社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请及时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
9、出国留学时档案一直在个人手中保管,能到留服中心直接将档案存入吗?
答:不能。请将档案及时存放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档案存入之后,如果您仍在国(境)外攻读学位尚未结束课程,且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请按照“留学存档”栏目中的“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要求及材料,前来我处办理存档手续。如果您在国(境)外已完成学位课程,我处则不能受理您的存档申请。
10、我已完成在线注册,信息显示已提交成功,何时会受理?
答:留学人员个人账户注册完成,在线申请提交成功后,用户查看自己的状态为“未受理”时,即可来我处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办理存档手续,我们将现场审核并受理。
11、如何查看我的档案办理状态?
答:2015年3月23日之后在我处办理存档手续的人员,可登录“留学存档在线服务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我的档案记录”即可看到档案办理状态。
2015年3月23日之前注册的留学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档案处工作人员档案办理状态。
12、忘记用户名或密码怎么办?
答:2015年3月23日之后在我处办理存档手续的人员,可登录“留学存档在线服务系统”利用“取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
2015年3月23日之前注册的留学人员不能使用该系统找回密码,之前的用户名和密码仅用于当年办理存档手续,现已作废,不支持系统查询。如有问题,您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我处。
13、我是出国(境)留学前将档案存放在留服中心的,但因某种原因未能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法按网页要求提供档案转出的所需材料等,档案如何转出?
答:您这种特殊情况请前来我处现场取号咨询(或通过电子邮件咨询),我处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具体情况,提供档案调转建议。
14、我是出国(境)留学前将档案存放在留服中心的,但我现在没有回国,想把档案迁回户籍地,如何办理?
答:您这种特殊情况请前来我处现场取号咨询(或通过电子邮件咨询),我处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具体情况,提供档案调转建议。
15、我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完《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何时办理档案转出?
答:分两种情况:
⑴出国前北京户籍的留学人员(包含回户籍地就业的留学人员),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请在领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之日起40天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⑵出国前外非北京户籍的留学人员:您在留服中心回国处获得《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后,请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款日期起40天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您落户手续的办理时间及流程,请咨询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16、如果我在京落户手续没有办成,档案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您在京落户手续没有办成,请尽快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人才。
17、办理留学存档、档案转出、补交档案保管费等手续时,可否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及委托书前来代办。被委托人前来我处办理档案相关业务时,须携带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8、“档案转递通知单”是什么?档案中必须有它吗?由谁开具?
答:“档案转递通知单”是档案在各档案保管机构之间的转接凭证。档案转递时,须由原存档机构开具并放入档案中。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规定:转递档案时需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转递通知单”具体格式可参照人社部发[2014]90号文附件二:
19、我的《存档卡》(或《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调档通知单》)丢失,如何补办?
答:请存档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书面补办申请,前来我处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
20、我听说2015年1月份开始档案保管费免费了,之前预交的费用多出的部分能退吗?
答:可以。请您持《存档卡》(或《委托管理人事答案合同书》)原件和完整的交费收据原件,前来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在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时结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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