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5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21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放宽,不要求首份工作在上海,你还在等什么?)
原标题:2021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放宽,不要求首份工作在上海,你还在等什么?
2021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出台!
那么新政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政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先恭喜各位留学生,
新政相比较旧政如之前预测一样,整体是放宽
一
落户时间
新政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旧政策同时废止
二
工作单位要求
注册地址:需要在上海。
公司资金:注册资金在100W人民币以上;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资质:信誉良好,没有任何征信问题,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存在违规违法情况的公司一般都过不了公司资质审核的,包括一些早期在落户申请时被计入“黑名单”的企业。
公司总部在外地,在上海分公司上班: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分公司系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是无注册资金。
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这就是说,劳动合同聘用方必须且只能有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跟总公司签的话,不符合落户条件)
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社保个税不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个税必须由社保相匹配,不能因为总部是外地就将个税申报在外地,必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
所以也在这里提醒大家办理落户必须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所以留学生们在找工作时就一定要问清楚入职公司是否愿意配合办理落户,避免浪费时间。
三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学历调整:
第一类:
境外博士学历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累计就读天数≥半年。
第二类:
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境外本科+硕士。
第三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四类:
国内研究生或者副高职称+访问学者;
境外就读天数满足1年。
第五类:
非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或者硕士。
缴纳社保&个税要求
符合个人学历的前四类: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以及个税:时间要求: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注意关键词“连续”“同一单位”)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平均工资(一般每年3月31日公布上一年度的数字)2019年度:【7832元】【8211元】2020年7月1日起:【9339元】
四
其他必备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总结:本次政策更新重点
a、回国后首份工作不在上海,但是之后在2年内到上海工作纳税,也是可以落户的;
b、跟旧政相同,毕业后待在境外,最好提供工作证明和纳税证明;
c、关于待业时间问题,暂时无确切消息,我们猜测应该和旧政相同,结课后待业累计不能超过2年。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
总结:最近的统一社保基数调整时间是21年7月,根据全市去年平均工资所得。
3.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总结:个税和社保基数补缴的不算累计。
4.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总结:明确了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网上申报落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且试用期结束后才可以申报落户。
5.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报范围。
总结:和旧政相同。
6.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7.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8.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总结:目前退休要求为,男55,女50;
车辆扣分、过马路闯红灯被抓等等不算刑事犯罪,同学们就不要担心了。
下面启铭君将会对本次实行的
新政策变动部分与老政策对比区分
01
政策重大变化
先来看下学历条件这方面有什么变化,因为要先符合学历条件才算过了第一关!
先来看下政策原文
启铭君将有变化的地方框出来了,接下来对比下新老政策的变化:
老政策:国内211,国外非500,1倍;国内非211,国外500,1倍
新政策:国内双一流,国外非500,1倍;国内非双一流,国外500,1倍
总结:新政策将国内学校211改为了双一流,新增加了25所国内高校,政策有所放宽,可以1倍办理,这表示有更多同学只需要缴纳1倍社保6个月就可以了。
和学历相关的待满天数变化:
老政策:博士、硕士需在境外待满180天,本科1年,进修、访问学者1年
新政策:博士需在境外待满1年或者180天,硕士180天,本科不少于2年,进修、访问学者1年。
总结:境外时间稍有延长,本科时间延长至2年
学分变化要求:
老政策:国内暑期转学分不超过20%
新政策:新增学分上限要求
总结:国内暑期转学分不超过20%,新老政策此条不变,新增国内校区或分校,不得超过50%学分和学习时间
02
关注问题
接下来说下各位同学最关注的问题:
我的第一份工作不在上海,缴纳了异地社保,现在按照新政策来,我可以通过留学生落户上海吗?
新政策要求如下:
老政策:回国后需第一份工作在上海,不能有外地工作记录,回国待业不超过2年
新政策: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
★★解析:老政策要求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必须是上海,不能有外地缴纳社保和个税的工作记录;新政策放宽了对外地工作记录的要求,只需要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外地缴纳过社保的可以办理了,只要在上海交社保之前缴纳的,但是上海缴纳社保之后不能再有外地缴纳社保的记录。
关于待业时间,暂时还没有明确的答案,应该是和旧政一样,后续有新的动态启铭君会及时通知!
另外,明年的社保基数将于2021年7月份调整,个税和社保基数补缴同样不算进累计期间。
03
劳动合同的变化
接下来说下劳动合同这块儿的变化:
老政策:合同有效期1年或1年以上,且申请之日起有效期需6个月或6个月以上
新政策:合同有效期2年及2年以上,且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需3个月或3个月以上
总结:新老政策合同有效期有变更,由1年改为2年,提交材料有效期由6个月改为3个月
这个也可以理解,毕竟是希望各位同学能在上海稳定发展做贡献的。
04
新增条件
新增无需社保累计可落户的条件
老政策:无
新政策:增加激励条款
总结:该政策无需累计社保,无需大于1倍或1.5倍等社保基数,高水平大学是指世界500学校的博士、500强高管、副教授、高层次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直接落上海户口
新增紧缺人才
老政策:无
新政策:新增紧缺性人才
总结:紧缺性人才可以无需看国外学校排名,都可以1倍办理
创业落户变化要求:
老政策: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后期股权转让、后期资金注入)
新政策: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任、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
总结:非法人也可以办理落户,1个公司不超过3个的团队核心人员;团队核心: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并且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的留学回国人员。
05
审批时间
审批时间缩短:
老政策:面交审核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取批复
新政策:面交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领取批复
总结:面交审核材料时间缩短了,大大加快了审核时间
我们要注意的是留学生想落户上海,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双方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进修人员需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有下列情形的,个人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符合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2.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
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
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3.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4.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计划生育政策个人承诺。
总体来说,今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调整相对放宽了一些,也给了更多留学生们上海落户的机会,那么对于想要回国后想在上海落户的小伙伴可以做好准备,行动起来吧!
CONTACTUS如何联系我们为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需要上门咨询或办理的留学生们,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来访时间,以便我们安排好您的专属时间提供最好的咨询服务。免费咨询政策解答疑难解决最后祝大家一切顺利,有什么都可以来咨询启铭的落户顾问哦!政策咨询、疑难处理、问题解答创业落户、异地社保、个税和社保不匹配欢迎直接咨询我们的老师上海————留学生落户专业咨询————在看点这里
责任编辑: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