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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归国留学生落户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共五则范文))
《2016上海归国留学生落户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0、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11、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办理流程和手续:
1、用人单位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单位信息并提交。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单位有效证件等至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定居”受理窗口进行单位资质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登录,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留学人员来沪工作落户软件系统,点击“新增”为申报人员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可为申报人员设置用户名和密码,便于个人用户登录系统填写“登记表”),在确认表格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后保存并打印(接收单位意见栏内盖公章)。
4、用人单位根据“留学人员申办来沪工作定居须知”,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定居”受理窗口,若材料完整、无误,受理窗口将受理申请,用人单位可通过上网登录了解审批进度。
审批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至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领取批复及迁户证明,并由档案保管单位办理入沪人员的人事档案调动手续和迁户手续。
官网:
留学360(介绍留学生定居落户上海办理上海户口流程及条件列表:
(1)用人单位按要求向受理部门(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具有特殊专长或是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3)受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的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4)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5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本市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的《不予审批决定书》。
(7)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函、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手续,并网上告知申请单位。
(8)申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及劳动手册等手续(户口申报须在人事档案调入后办理)。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一、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⑵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官网: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二、留学生定居落户上海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配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及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同时申请落户。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随迁范围。
家属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安置登记表(附一张二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2、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材料与留学回国人员相同。
3、随(归)迁配偶(属农业户口的须先办理“农转非”)和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
4、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5、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6、随迁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附原单位辞职证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单位的附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三资企业的须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安置表须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并附劳动(聘用)合同。
7、放弃随迁的配偶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及放弃随迁承诺书。
8、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需提供学籍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最新政策
2017年,预计又将掀起留学生回国热潮,留学生回国,最喜欢到北上广深一带发展。不过,有的留学生回过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原来自己可以享受落户的优惠政策。那么,想要落户上海,应该怎么做呢?
奥创教育将给你一份2017年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最全攻略,大家都拿好小本子记下来!
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来办理申请手续。
落户上海,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申办落户上海的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落户上海材料主要为:留学生本人学历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书)、身份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个税清单、居住材料(租赁合同或借宿证明或房产证)。
现在,赶快看一下你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吧!
奥创教育温馨提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国外学历认证不同,前者是回国前办理的证明自己有留学经历的材料,后者是证明自己在国外学习获得有效文凭证书、学位受到国内外认可的材料。落户上海时,这两份材料都必不可少,所以必须办理好,如果你有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留学生落户上海常见问题解答:
1留学时间不满1年可以申请落户吗?
答:不满1年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2留学落户需要学历吗?
答:留学落户需要先做学历认证,否则无法确认办理情况。
3留学生单位有要求吗?
答:单位需要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满足1年以上就可以了。
4留学生社保和个税至少要缴纳几个月?
答:用人单位需要至少给留学生缴纳至少2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才可以申请。
5农业户口可以申请落户上海吗?
答:农业户口是无法申请落户上海,首先需要在原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6留学生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申请落户吗?
答:回国前结婚,配偶可以随迁,符合计划生育的子女可以进行随迁。
留学生落户北京户口办理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出国留学360天以上并在国外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最终向留服提交落户材料的日期要在最后回国,也就是护照上的最后入境日期,之后的两年内(境外工作不算在这两年内,比如我2008年毕业后还在英国卖了两年游戏机才回国,中间也回过两次国,也没问题)。这个是无法改变的硬性规定,而其他的比如自己有没有工作单位,单位有没有集体户口,名额够不够等等,都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但如果360+天留学时间,硕士学位,和回国两年内办理的硬性规定不满足,那么没什么路子是不能办的。那下面我们开始吧。
大体上讲,我个人的办理过程可以分成下面10大步骤,其中有的步骤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略过,后面细说:1)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个人档案调动
4)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5)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交6)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7)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8)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9)档案调到对应档案保管机构
10)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或者参考
留
服
网
站
上
的
步
骤
均
可注册个人信息。信息可以先写,以后需要办理证明了再邮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里面提到的“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不是必须的,只提供学业结束后某次回国的中国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也可以,我当时就是这样做的。不必因为办这个玩意儿还订一张票,非要订也可以,订三个月后的,足够大使馆把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寄到你在英国的地址。如果回国了才想起来办这个,请搞一些英国的邮票一起寄回英国,这样麻烦的很而且时间拖很久。不管在哪国留学,建议在国外办好后拿着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回国。
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回国后陪着妹子玩两天之后该办正经事了,这里写的很详细,左边申请指南都仔细看过即可。这里建议一边办着一边找工作,我当时是先找的工作,这样也可以让很多需要跑留服的事情更直接。当时我10月回来的,11月就上班了,同时先在公司里询问上面提到的那些关键问题(单位有没有集体户口,名额够不够),很多私企的HR根本不知道留学人员回国落户北京怎么办理,所以更多的可能是你需要告诉HR怎么办,甚至像我一样自己去跑全程,包括单位立户和社保证明。留服从北京语言大学搬到了中关村西,北四环西路路南的辉煌时代大厦6层整个一层,入口在楼的南面。递交认证材料之后登陆系统常看看,让去领取结果了就抓紧去,拿到认证书两份,一张黄色硬纸,一张红章白纸。3)个人档案调动
如果出国前根本都没鸟过自己的档案,那么现在要找档案基本不是在之前大学里就是在原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找到档案后,需要去留服开个调档函,去档案所在地把档案密封带到留服做短期存档。有的人在北京的工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也建议从档案所在地转到留服而不是单位。这样在后续需要“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时候,省了很多事情。我去英国前根本没有档案的概念,经过三年半回来后找了一圈,在原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打电话找到了档案,之后去留服开调档函,调档函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参考存档费20元/月,先交3个月的,但是等你办好其他的准备档案调出的时候至少超过3个月期限半年了,毫无压力,到时候补交钱即可。我是整整过期一年,补240元。拿着调档函把档案取回留服之后,留服的人会打开,把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那张红章白纸的放到档案里。自己保存好《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别丢了。4)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从2011年4月开始,留学服务中心的落户流程发生了一些改变,你所在的公司或事业单位都需要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留学生落户专用的CA数字证书。这个步骤往往应该是公司的人事负责人办理,但是可能也有一些朋友像我一样不得不亲力亲为,因此在这里也简单说一下。
可以看到图里应该其他的填写项目都好说,就是集体户口地址可能有的人要犯懵。这里的留服立户并不等同于户口立户,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和事业单位没有自己的集体户口,就没有办法进行留服立户拿到CA证书。一般民营企业都没有自己的集体户口,所以我当时是委托人才机构,挂靠在人才机构的集体户口上。在北京能够提供这种服务的据说有四达人才,FESCO,中科院等,我选的四达,不是广告,但是没办法……只有拿到了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才能留服立户。四达要想拿集体户口首页需要交5000块钱,包括200的立户费和10个人两年的存档费,不管一个人办理还是几个人都是这么多钱。另外的户口费用是需要预先缴纳3年的户口保管费共计3600元,之前是两年..今年四达政策也改了。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8层,那里的人会告诉你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换取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一个留服立户需要用到的《落户地址证明》。
有了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落户地址证明,行留服立户申请所需的材料就都齐全了,这里我默认你可以拿到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签字和公章。具体如何立
户
可
以
看
这
个
链
接
:先网申再邮寄纸质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对于立户的材料要求多了一项“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我100%确定当时我办理的时候是不需要这个证书的……所以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没有这个证书,我也不好说是否可以继续办理留服立户,也许现在政策真的变得越来越严,大家找公司的时候得好好选择了。立户审核大概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之后会接到邮件通知去留服领取。我当时领取的时候留服还在北语,直接去了就进去领,现在留服网站上面说“以培训会形式统一领取CA数字安全证书,具体培训事宜与审核结果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还要有培训会……总之越来越麻烦。CA证书是这样的,一个USBkey而已。
5)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交
拿到留服的CA证书后,就可以去留服网站上就业落户板块里的“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
留学人员登录/注册”进行个人注册了,这个提前注册也注册不了,因为需要留服立户后系统里有了你公司的名字才行。里面填写的关键项目都有文字说明,不会填错的。之后提交落户申请就可以了,提交完了状态显示“已提交”,只有这样才能在公司系统中显示出来你的信息。
提交了个人申请,之后拿着CA证书的那个人(单位人事或者你自己…),需要在留服网站上下载并安装CA证书的驱动,之后把CA证书插在电脑上,就可以“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单位登录”。个人和单位就业落户系统的使用说明都可以在留服网站上找到,不会用的可以去看看。在里面预约申请人递交材料的时间,并下载打印预约单和材料清单。
大家可以看到预约时间和办理时间差距很大,第一个是我,9月预约,一下预约到第二年的2月。第三个人的时间就比较好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不额外申请,那么每年只有两个指标可以落户。
预约完成后,就准备到日子了去留服提交材料。这里写的很清楚,我是第四种情况“
4、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北京市属事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外资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社团组织、专业协会和合伙制事务所等”。里面的材料要求没什么说的,就第八项社保证明,如果你是在四季青桥北那里的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办的社保,需要你按照那里的格式自己先打印好社保证明,公司盖章后再去那里盖章,不然不受理。
带齐了东西,按照预约的时间直接去留服办理即可,落户就俩窗口一男一女都挺和气。如果留服立户不是公司人事负责人而是你自己办理的,最好叫上公司人事或者另外一个充当公司人事的人在预约单和材料清单等需要人事签字的地方签字并到那天和你同去,不然可能不受理…我当时就是自己办,自己签,自己去,结果说不行,必须得是另外一个人以人事的名义递交,就算你自己本身就是公司的人事负责人也不行。递交材料很快,之后告诉你三个月后邮件通知领取结果。6)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
三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某一天你会在邮箱里收到留服的邮件,大体如图:
之后到日子了就去留服,领取了一堆文件,一个落户介绍信,两个就业报到证,还有个说明文件,告诉你十天后带着要求的材料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准迁证,准迁证是让你给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看的,之后就能把户口迁出来了。说明文件如图:
说明文件上写的很详细,并且再次用到了《落户地址证明》,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一开始去留服立户并不需要有落户地址证明,而现在网站上写了需要并且是邮寄材料,所以去人口管理处之前可能还需要到人才再开一份落户地址证明。7)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根据人口管理处地址成寿寺路甲19号搜索一下地图,去了之后提供所需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境外工作的工作证明英文原件是需要翻译成中文并盖翻译机构章的,我之前在英国工作的证明直接找的留服翻译,100元…还不是当天能取。拿到准迁证明,分为第二联和第三联,具体怎么用在人口管理处有小纸条可以说明,如图: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安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5]34号)以及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⑵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0、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11、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12、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四条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配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及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同时申请落户。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随迁范围。
第五条家属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安置登记表(附一张二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2、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材料与留学回国人员相同。
3、随(归)迁配偶(属农业户口的须先办理“农转非”)和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
4、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5、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6、随迁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附原单位辞职证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单位的附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三资企业的须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安置表须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并附劳动(聘用)合同。
7、放弃随迁的配偶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及放弃随迁承诺书。
8、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需提供学籍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及家属随迁,应当由留学回国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是指: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面,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2、大型跨国企业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注册并设有专职人事(组织)部门的非企业法人社团机构单位。上述单位必须持有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证。
3、通过人才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无专职人事部门的民营企业的申请,须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职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申报。用人单位不得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理申报。
第七条申请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证件有效期剩余六个月以上。
4、系事业、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证件有效期剩余六个月以上。
5、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有效期剩余六个月以上。
6、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①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②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③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④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⑤分支机构的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证。证件有效期剩余六个月以上。
7、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社会保险缴纳单。
8、属留学人员来沪投资创办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验资报告。
第八条关于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按要求向受理部门(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具有特殊专长或是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三)受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的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六)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本市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的《不予审批决定书》。
(七)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函、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手续,并网上告知申请单位。
(八)申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及劳动手册等手续(户口申报须在人事档案调入后办理)。
第九条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本实施细则中的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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