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20次浏览来源:网络
(冲上热搜:世界前50院校留学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稳就业,上海近日频出大招。
6月7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政策创新突破”和“服务保障提升”两方面实施一系列助力复工复产的人才特殊支持举措。
其中提出的世界前50院校留学生可直接落户上海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广泛关注。
同时,《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和《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在近日纷纷出炉,拟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帮助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并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实现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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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前50院校留学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通知》明确,要积极营造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环境。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名至100名的,全职来上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对于世界排名前50名、前100名院校如何进行认定呢?
将会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World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具体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此外,针对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2年年底前补缴的情形,《通知》明确,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在经办服务方面,《通知》提出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于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人才以及国(境)外名校留学人员等,在申办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优先办理;针对疫情管控等特殊情况,继续实施“书面材料暂缓递交、线上流程正常办理”的支持措施。
同时,《通知》还提出,全力落实更加有力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更加有效的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作用。
根据《通知》,今明两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主要向高校毕业生倾斜;2022届院校毕业生可在年底前回院校参加技能等级认定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此外,《通知》还围绕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特殊支持举措。
上海市海外经济技术促进会副会长、静安区海外人才联盟轮值负责人吴彬7日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此前上海规定,非留学人员的国内博士学历的人才可在上海直接申办落户,但按照此次新政,海外留学人员只要缴纳社保、且在相关企业进行用工,就可以直接申办落户了。
吴彬告诉记者,仅7日下午,他们就收到超过40条电话、微信询问,不但包括已经在上海工作的海归人才,也包括了即将归国的海外留学人员;咨询的问题涉及申办资格、申办流程等。“新政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留在上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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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稳就业补贴政策出炉:最高补贴300万元!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中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等七类行业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在年内实施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政策。上述行业中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可在今年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按企业应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每户企业补贴上限300万元。
《通知》要求,支持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在年内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在今年3-12月期间招录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本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可享受2000元/人的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以“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通知》还明确,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制订区域性的稳就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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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为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实现高质量就业,近日,上海市人社局会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上海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将与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其中提出,《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在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布后,有序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
《通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按照1000元/人的补贴标准执行。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可按规定比例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在沪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执行。
为应对疫情影响,《通知》明确了2022届毕业学年学生的特殊规定,2022届院校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回原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证书的可按毕业学年学生身份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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