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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流程.PDF)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流程
一、申请材料(个人办理)
(一)学历、资历认证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海外学历认证时间需3个月左
右,请先办理)
(二)《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人事档案(个人前往人力资源部拿取调档函)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中需含"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及
无犯罪记录证明”字样)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或档案保管单位开具。
(五)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必须包含籍贯信息)
如原籍户口已注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收复
印件)
(六)有效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七)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已婚者提供)复印件(若结婚证明材料非中
文,需提供翻译盖章件)
(八)一张一寸照片
(九)计划生育承诺书
※如申请同时办理配偶随迁(配偶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应同时提供:
1、配偶随迁承诺书
2、配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结婚证明复印件(若结婚证明材料非中文,需提供翻译盖章件)
4、配偶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
5、配偶当前有效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6、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街道办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
件(证明中需含"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字样)
※如申请同时办理子女随迁的,应同时提供:
1、出生证或出生证明
2、随迁子女户籍证明
3、子女当前有效护照或身份证
注: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不能同时随迁
外籍子女落户,需父母双方之一落户深圳,并未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流
程参考:/articledetailNew.aspx?id=35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参看《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办理
流程
二、申办流程
网上申报(网址:/accsb/login.jsp)
填写完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陈老师
三、材料提交与入户介绍信领取
人力资源部将留学人员入户材料提交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5个工作
日左右市人社局会下发《留学人员行政报到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入户介绍信》、
《留学人员信息卡》这三样文件,申请人凭回执以及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
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市外户籍办理迁户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后续手续:
(一)户籍未注销者,申请人持以下“留学人员入户材料清单”中1-6材
料到拟迁入地公安分局(南山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核验无误后当场
签发准迁证,申请人签收入户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据办理过户口的大
家反映,去公安局之前,《入户告知书》上面提到的材料全部要复印两份,所有
原件也需要携带。办理的时候《留学人员行政报到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入
户介绍信》、不需要提交原件。)
留学人员入户材料清单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外就业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留学人员入户行
政介绍信》(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复印件、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4、已婚、再婚、离异申请人现婚姻左边法律右边文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无房产证明;(凭身份证在南山区公安分局旁边的南山国土资源局现场机
器自助打印,地点步行可以到。若已婚者还需持配偶身份证明同样打印无房产证
明)
6、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行政楼220,张老师)
(二)原户口已注销者参照以下斜体字部分准备材料赴深圳市公安局办理居
留认定,20个工作日左右领取入户通知书后,方能赴南山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
外加材料清单中的1、3、4、5、6项材料
*****原户口已注销者,在赴南山区公安分局之前还需在深圳市公安局做居
留认定,领取《入户告知书》
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2楼205室)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市公安局居留认定材料清单:
1、护照原件
2、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3、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中最后一次入中国境的盖章页复印件
5、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6、《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入户申请书》个人过往经历
8、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外国签证复印件
10、RES左边ID右边ENTPERMIT或绿卡居留权凭证
11、《办理户口通知申请表》(现场核定情况后领取、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12、2寸彩色证件照若干张
(三)领取准迁证的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
证;
(四)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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