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2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居转户:张江科学城激励政策单位及个人的要求)
张江科学城居转户激励政策:
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政策依据:
1.《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沪委发【2020】22号)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45号)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 【2020】24号)
居转户7转5要求:
单位:
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张江科学城区域范围内。
个人:
1.申请人持《上海市居住证》时间已达到5年;
2.申请人在张江科学城工作不少于3年;
3.申请人需书面承诺落户后将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4.申请人需符合本市现行居转户有关规定。
居转户7转3要求:
单位(同时满足以下3点):
1.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张江科学城区域范围内;
2.需符合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发展领域。
3.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上一年度纳税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含个人所得税)的企业。
b.承担国家级、上海市级重要科技创新项目的科研机构。
c.张江科学城重点引进的单位。
个人(同时满足以下4点):
1.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骨干人才(一般是指本单位核心专业技术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需单位出具说明);
2.申请人持上海市居住证时间已达到3年;
3.申请人在张江科学城工作不少于2年;
4.申请人需书面承诺落户后将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通过张江科学城激励政策的申请人应同时需满足上海居转户基本条件:
1.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2.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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